“假若我在上班的时候和其他人打起来了,是医保赔或是工伤险赔?”
“我们知道医保是可以异地报销的,可是如果我们去了香港澳门旅游生病了,那还能报销吗?”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然而,有一些特殊的状况下,谁可以承当赔钱责任、能不能担负赔偿,都不是随意的。
学姐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一些特殊情况下,且不说医保跟工伤险是否能够赔付,那由谁来赔付。
个人或组织即是上面说的“第三人”。
第三人侵权而造成的伤害,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医疗费用产生的原因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这种情况由第三人全权负责,医保不予报销。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就是对公共卫生的解释,为了更好的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提供医疗服务能使公民卫生习惯得到良好培养,生活方式变得文明健康。
公共卫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所以提供的主体是政府。
当发生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情况时,居民们仅需等待政府的免费支援即可。
报销的时候不用我们的个人医保,比如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治疗的费用由国家承担。
这里我们所意识到的境外,排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也在这个范围内。
我们医保的报销范围不包括在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
这个规定非常好理解,为了防止发生医疗费时用两个保险同时报销,导致有人报销两次,找到了政策的缺陷。
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阶段,诱发死亡的原因如果是突发疾病死亡或是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都可以由工伤险赔付。
说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包含加班加点时间。
这里的工作岗位的意思是,本单位领导指派从事工作的岗位,也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
这里的突发疾病是指,任何种类的疾病只要是在上班期间突然发生。
起算时间是“48小时之内”,从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就开始计算了。
因为这种行为虽然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值得获得国家与社会的倡导与保护,如果由于上述行为而受伤的职工是可以得到对应补偿的。
以上所说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是说员工在有人威胁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时,在组织的带领下或自发进行的、为了尽量阻止或控制这种威胁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还得强调一下,在这种情形下,认证工伤不会被制约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条件。
军人“旧伤复发”的确认应由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并由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这里重点考虑,职工原本在军队服役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后,并且享受了各项按照军人的规定所给予的待遇,工伤保险制度所支付的,应该是在旧伤复发后的伤残军人身上新发生的费用和此后军人长期的生活待遇。
不论是由于什么原因什么情况,如果是由于酗酒或者吸毒而发生的意外伤害,医保、工伤都不能进行赔付。
哪怕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职工醉酒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也是不提供保障的。
只要是牵扯到这三方面导致的受伤,医保、工伤都不保。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主动碰瓷导致造成了真的伤害;自己主动去找事挑衅结果真被人揍了受伤了,那都是不保的。
员工在工作时期和上班地点内,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这两种情况造成的伤害,以及自杀或者自残性质的伤害,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不是必然的,其一切后果应该是行为人自己负责。
从医保角度讲:因为这一种情况是“特意的”,于是在法律上来看,是被包含在骗保行为中的。那么,医保也是不能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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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刑事案件医保不能报销范围"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