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与公司同事打架,因此是医保赔付,还是工伤险赔付?”
“医保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但当我们去香港澳门旅游时生病了是否也能让医保报销呢?”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可是针对少数情况下,谁可以承当赔钱责任、有没有负责赔付,都不是随意的。
我今天就让朋友们了解了解,一些特殊情况下,且不说医保跟工伤险是否能够赔付,那由谁来赔付。
“第三人”的意思是个人或组织。
假设是因为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第三人需要全权负责因他侵权导致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就是对公共卫生的解释,能够让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的预防控制为目的,培养公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对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所以基本上是政府提供。
如果是有关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的措施,都是政府来负责的。
报销的时候我们个人医保是不需要的,比如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治疗的钱都是国家帮我们给的。
这里所说的境外,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也在其中。
在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的医保是不报销的。
这个规定理解起来不难,就是怕到时医保与工伤险可以同时来报销医疗费,这样就不能抓住政策的漏洞,导致报销两次了。
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阶段,诱发死亡的原因如果是突发疾病死亡或是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所有的都可以由工伤险赔付。
提到的工作时间是指,被法律或单位划分出来的职工工作时间,其中有加班加点时间。
所说的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另外还指本单位上级领导派遣你去的工作的岗位。
这里的突发疾病指的是,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
“2天之内”也就是48小时内是作为起算时间,直接从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开始进行计算的。
上面提到的行为虽然与自己工作没什么直接关系,不过值得获得国家以及社会的提倡与保护,职工因此受到伤害的也就应该得到相对应的补偿。
以上所说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其含义就是,职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面临威胁的事件面前,具有组织性或自发性的、目的是阻止或弱化这种威胁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学姐觉得还是得再强调一遍的是,在这种情形下,条件如工作时间、地点及原因不会影响到工伤的认定。
确认军人“旧伤复发”,需要由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再由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这主要是考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期间,因工负伤致残后,且依据军人的规定拥有了各项应有的待遇,支付旧伤复发后的伤残军人眼前出现的新费用与长期的生活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分内之事。
不论是因为何种理由何种情况,只要是由于酗酒或者吸毒导致的意外伤害,医保、工伤都不保。
职工醉酒受到伤害的情况就算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也是不保的。
只要是和上面所提到的这三方面有关的受伤,医保、工伤都不保。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主动碰瓷但是自己真的受伤了;主动寻事挑事结果真被别人殴打了,那都是不包赔的。
职工在工作期间和上班场合内,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这两种情况造成的伤害,以及自杀或者自残性质的伤害,与工作不具有必然的联系,其后果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从医保角度讲:出于这种情形是被包含在“刻意的”,因而,这类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一种骗保行为。最后医保是没有办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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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不能用医保报销范围"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