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在公司与别人打起来了,那么这是工伤险赔偿还是医保赔偿?”
“当我们去香港澳门旅游时生病了,同时医保有是可以异地报销的,那这种情况是否也能用医保报销呢?”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可当在某些特例的情形下,谁来承担赔偿、有没有负责赔付,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今天由我为朋友们讲解一下,一些特殊情况下,医保跟工伤险能不能赔付,由谁来赔付。
这里的“第三人”既可以指代个人,也可以指代组织。
造成伤害的原因如果是第三人侵权,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因为这样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第三人全权负责,医保不予报销。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公共卫生说的是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为了更好的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提供医疗服务能使公民卫生习惯得到良好培养,生活方式变得文明健康。
公共卫生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密切相关的,所以是政府来挑这个大梁。
如果涉及到这类情况,例如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居民们仅需等待政府的免费支援即可。
不需要我们个人用医保报销,比如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就由国家帮我们给钱治疗。
这里提到的境外,不仅仅是指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也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
并不是所有的费用都报销,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是报销不了的。
这个规定实在太好理解了,就是怕到时医保与工伤险可以同时来报销医疗费,从而被人发现了政策的漏洞,产生了报销两次的问题。
在上班期间,诱发死亡的原因如果是突发疾病死亡或是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全都是工伤险赔付。
对于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也包括。
这里的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另外还指本单位上级领导派遣你去的工作的岗位。
这里的突发疾病可以这么理解,上班期间忽然发生疾病,不论是什么疾病。
“48小时之内”是一个起算时间,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就是开始计算的时间。
因上述行为虽与工作无太大关系,但值得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提倡与保护,若是由此受伤,职工便可得到相应补偿。
这边说到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是指职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其中任意一方遭到威胁的情况下,在组织的带领下或自发进行的、为了尽量阻止或控制这种威胁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需要重申一遍,在这种情形下,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条件不会束缚工伤的认定。
确认军人“旧伤复发”,需要由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再由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这考虑的主要是职工原本在军队服役,由于工作原因导致伤残,并且享受了各项按照军人的规定所给予的待遇,支付旧伤复发后的伤残军人眼前出现的新费用与长期的生活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分内之事。
不论是因为何种理由何种情况,一旦意外损伤是因酗酒或者吸毒导致的,医保、工伤都不保。
职工醉酒受到伤害的情况就算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也是不保的。
若是因上面三方面受伤的情况医保和工伤都不提供保障。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主动碰瓷最终真的受伤了;自己主动去找事挑衅结果真被人揍了受伤了,那都是不保的。
员工在上班时间及上班处所内,是因为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受到的伤害,以及自寻短见或者具有自伤性质的损伤,不具备和工作之间必然的联系,这种情况后果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来承担。
从医保角度讲:鉴于这一类状况是“蓄意的”,因此,这种行为在法律中算是一种骗保行为。所以医保也是不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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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医保不能报销什么范围"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