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在公司里和同事打架,那是工伤险赔付还是医保赔付呢?”
“当我们去香港澳门旅游时生病了,同时医保有是可以异地报销的,那这种情况是否也能用医保报销呢?”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不过在极少数情景下,谁可以承担赔偿义务、是否可以负责赔偿,都是有它们自己的规定的。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讲解一下,一些特殊情况下,且不说医保跟工伤险是否能够赔付,那由谁来赔付。
上面提到的“第三人”,可以理解为个人或组织。
伤害若是因为第三人侵权而造成的,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若因此产生有医疗费用由第三人全权负责,医保不给予报销。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公共卫生的表现方面,就是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目的是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培养公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密切相关的,所以是政府来挑这个大梁。
要是有关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内容的话,都是政府来负责的。
报销的时候,我们的个人医保用不着,例如新冠肺炎疫情,就由国家帮我们给钱治疗。
这里我们所意识到的境外,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之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也在其中。
在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的医保都是报销不了的。
这个规定理解起来很容易,就是为了防止有医疗费用能够让医保与医疗险报销一起报销,导致有人找到了政策存在的不足报销了两次。
在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这段时间中,死因是突发疾病或是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都可以让工伤险赔付。
对于工作时间是指,由法律或者单位所制定的职工工作的时间,包含加班加点时间。
这里的工作岗位是说,职工平时待的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派去工作的岗位。
这里的突发疾病指的是,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
“48小时之内”的起算时间,换句话说就是2天内,是从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开始算起。
这样的行为与工作虽无直接关系,但足够使得国家和社会发出倡议和保卫这种行为,由于上述行为而受伤的职工也有相应的补偿。
所谓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指的是当职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公共利益被威胁到的时候,有组织或者自发施行的、旨在阻止或者减少这种威胁及其可能造成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还得强调一下,在上述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条件不会束缚工伤的认定。
军人“旧伤复发”的确认,需要由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和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确认,二者相结合才行。
这主要是考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期间,由于工作导致了负伤致残的情况,且依据军人的规定拥有了各项应有的待遇,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予以支付的是伤残军人旧伤复发后所带来的新费用与长期的生活待遇。
不管是因何种原因何种情况,一旦意外损伤是因酗酒或者吸毒导致的,医保、工伤都不保。
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职工醉酒受到伤害,这个也是不被保障。
只要是和上面所提到的这三方面有关的受伤,医保、工伤都不保。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主动碰瓷但是自己真的受伤了;主动寻事挑事结果真被别人殴打了,那都是不包赔的。
职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要是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造成了伤害,以及自杀或者自残性质的伤害,不是和工作有必然联系的,行为人应该要自己承担后果。
从医保角度讲:因为这一种情况是“特意的”,所以从法律上讲其实属于骗保行为。那么,医保也是不能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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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职工工伤保险不能报销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