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在公司与别人打起来了,那么这是工伤险赔偿还是医保赔偿?”
“医保在异地也可报销,但在香港澳门是否也一样可以报销呢?”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但是在某一小部分状况下,谁来负责赔付、能不能承担赔付责任,都是有特殊规定的。
我今天就让朋友们了解了解,一些特殊情况下,进行赔付的对象是谁,医保跟工伤险是否能够赔付。
上面说的“第三人”不是只能指代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造成伤害的原因如果是第三人侵权,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况有因第三人侵权而造成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且费用由第三人全权负责。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就是指公共卫生,以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为目标,提供医疗服务能使公民卫生习惯得到良好培养,生活方式变得文明健康。
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挂钩的,所以主要是政府来负责的。
当牵扯到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情况时,政府都是免费提供服务居民们的。
我们个人医保报销用不到,例如新冠肺炎疫情,就由国家帮我们给钱治疗。
这里我们所探讨的境外,不单指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也在里面。
在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的医保是不负责的。
这个规定实在太好理解了,就是怕到时医保与工伤险可以同时来报销医疗费,导致有人找到了政策存在的不足报销了两次。
在上班期间,死因是突发疾病或是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都可以由工伤险赔付。
提到的工作时间是指,由法律或者单位所制定的职工工作的时间,包括加班加点时间。
这里的工作岗位是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所待的工作岗位,另外就是本单位上级派你去从事工作的岗位。
这里的突发疾病指的是,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但是要在上班时间发生的。
“2天之内”也就是48小时内是作为起算时间,直接从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开始进行计算的。
因为这种行为虽然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过值得获得国家以及社会的提倡与保护,如果由于上述行为而受伤的职工是可以得到对应补偿的。
所谓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就是说职工在某些威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事情出现时,具有组织性或自发性的、目的是阻止或弱化这种威胁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学姐觉得还是得再强调一遍的是,在这种情形下,工作时间、地点、原因等条件不会约束关于工伤的认定。
要确认军人的“旧伤复发”,光是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还不够,还要由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做一下确认。
这主要是考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期间,身体因为工作而伤残,并在军人的规定标准下,享有了各类待遇,旧伤复发的伤残军人所面临的新费用,还有长期的生活待遇,都是工伤保险制度应该承担的。
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与情况,只要是因酗酒或者吸毒产生的意外负伤,不能通过医保和工伤赔付。
哪怕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职工醉酒受到伤害也不保。
若是因上面三方面受伤的情况医保和工伤都不提供保障。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自己主动碰瓷但是最后受的伤是真的;主动滋事挑事结果真被人打了,那都是不赔偿的。
员工在上班时间及上班处所内,要是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造成了伤害,以及自寻短见或伤害自己特性的损伤,理论上与工作无必然联系,这种情况下后果是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的。
从医保角度讲:鉴于这一类状况是“蓄意的”,那么,这在法律中,是属于骗保行为的。最后医保是没有办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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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工伤保险住院费不能报销部分怎么处理"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