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公司其他员工打架,那么这是工伤险赔偿,或者是医保赔偿?”
“医保在异地也可报销,但在香港澳门是否也一样可以报销呢?”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不过在极少数情景下,谁可以承当赔钱责任、有没有负担赔偿,都不是随意的。
学姐今天给大家唠唠,一些特殊情况下,且不说医保跟工伤险是否能够赔付,那由谁来赔付。
这里提到的“第三人”可以是个人或是组织。
伤害若是因为第三人侵权而造成的,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医疗费用产生的原因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这种情况由第三人全权负责,医保不予报销。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就是指公共卫生,能够让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的预防控制为目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为了公民卫生和生活方式变得更好。
公共卫生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政府是主要的提供者。
要是出现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情况时,政府会免费援助居民们。
我们个人医保报销用不到,比如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就由国家帮我们给钱治疗。
这里我们所谈到的境外,不仅仅是指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也在里面。
在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用我们的医保报销。
这个规定很容易理解,就是为了有医疗费用能够同时被医保与工伤险报销做好准备,从而被人发现了政策的漏洞,产生了报销两次的问题。
这个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由于突发疾病或是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而导致最终死亡的,都是由工伤险赔付。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说,法律或者单位对职工工作时间做出的要求,加班加点时间也在这个范围内。
这里的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从事工作的岗位。
这里的突发疾病解释起来就是,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时间是在上班期间。
“2天之内”也就是48小时内是作为起算时间,直接从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开始进行计算的。
因为这种行为虽然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值得被国家与社会提倡与维护,由于上述行为而受伤的职工也有相应的补偿。
上面提到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是指职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其中任意一方遭到威胁的情况下,有组织亦或是自发展开的、目的在于阻止或减小这些威胁及其可能造成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再次着重说一下,在这种情形下,认定工伤不会局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前提。
军人“旧伤复发”的确认,不单单要由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还需要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来确认。
这里重点考虑,职工原本在军队服役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后,并且享受了各项按照军人的规定所给予的待遇,旧伤复发的伤残军人所面临的新费用,还有长期的生活待遇,都是工伤保险制度应该承担的。
不管是因哪些理由哪些情况,只要产生意外伤害的理由是酗酒或者吸毒,医保、工伤都无法包赔。
哪怕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职工醉酒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也是不提供保障的。
若是因上面三方面受伤的情况医保和工伤都不提供保障。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自己主动碰瓷但是最后受的伤是真的;主动寻事挑事结果真被别人殴打了,那都是不包赔的。
职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这两种情况造成的伤害,以及自杀或自毁特质的伤害,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不是必然的,其一切后果应该是行为人自己负责。
从医保角度讲:由于这种行为属于“故意的”,那么,这在法律中,是属于骗保行为的。于是医保也是无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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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工伤保险不能完全报销医疗费用"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