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在公司里和同事打架,那是工伤险赔付还是医保赔付呢?”
“医保可以在异地报销,但是当我们去大陆以外的地方,比如说香港澳门,旅游时生病了,那医保还可以报销吗?”
“我是退役军人,旧伤复发了,听说还能用工伤险赔?”
......
医保跟工伤险虽好,然而对于个别情形下,谁来承担赔付责任、能不能担负赔偿,都是有特殊规定的。
学姐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一些特殊情况下,医保跟工伤险能不能赔付,由谁来赔付。
“第三人”既可以说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假设是因为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比如:打架斗殴导致受伤、交通肇事导致受伤等等。
第三人需要全权负责因他侵权导致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但如果第三人(侵权人):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没有能力,不能支付、暂时没能力,不能立即支付、逃逸,无法确定侵权人身份等等情况,则由医保先行垫付,之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政府以改善社会卫生条件,就是指公共卫生,为了更好的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培养公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所以主要由政府提供。
如果涉及到这类情况,例如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等,居民们仅需等待政府的免费支援即可。
报销的时候我们个人医保是不需要的,比如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治疗的费用由国家承担。
这里所说的其他国家,不仅仅是指除了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在这当中也有包含着我国香港、澳门、台湾这三个地方。
医疗费用的报销是有地域限制的,这些地方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不了。
这个规定理解起来不难,就是为了治理有医疗费用能够同时被医保与工伤险报销的问题,造成有的人意识到了政策的不足导致报销两次。
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要求,如果是因为突发疾病或是因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最后去世的,都可以由工伤险赔付。
说的工作时间是指,由法律或者单位所制定的职工工作的时间,包含加班加点时间。
这里的工作岗位的意思是,职工平时工作的岗位还有工作单位上级领导指派从事工作的岗位。
这里所说的突发疾病就是,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但是要在上班时间发生的。
“48小时之内”是一个起算时间,医疗机构的初次接诊时间就是开始计算的时间。
这样的行为与工作虽无直接关系,但值得被国家与社会提倡与维护,由于上述行为而受伤的职工也有相应的补偿。
这里所称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是指职工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威胁时,在组织领导下或者自发施行的、意在阻止或者减小这些威胁与它们可能造成损失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不特定主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按照该项规定,将其认定为视同工伤。
在这里,还需重申的是,针对此种状况,认证工伤不会被制约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条件。
军人“旧伤复发”的确认,不单单要由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医疗诊断,还需要具有认定权的工伤认定机构来确认。
这考虑的主要是职工原本在军队服役,由于工作导致了负伤致残的情况,而且按军人的标准接受了各项待遇,工伤保险制度所支付的,应该是在旧伤复发后的伤残军人身上新发生的费用和此后军人长期的生活待遇。
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与情况,只要酗酒或者吸毒是意外伤害发生的原因,医保、工伤都不能够赔偿。
哪怕是用人单位安排导致的职工醉酒受到伤害这样的情况也是不保障的。
只要与这三方面有关造成的受伤,医保、工伤都不保。
{比如主动跟别人打架结果自己受伤了;主动碰瓷最后受了真伤;主动寻事挑事结果真被别人殴打了,那都是不包赔的。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若由于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方面所造成的伤害,以及自杀或者自残性质的伤害,与工作无必然的联系,其后果需要行为人自己去承担。
从医保角度讲:出于该种情形是“存心的”,那么,这在法律中,是属于骗保行为的。因而医保是不能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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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北京市医保不能报销的范围"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