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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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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1、本计划由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分支机构分布在山东省。本产品全国均可投保,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地区,保险公司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情况,客户从盛世创富保险经纪购买,后续的理赔事务及变更事务均可由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协助您办理。

2、本保险适用人群:出生满18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60周岁(含)。

3、同一个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购买本产品的最高保额为:0-39周岁,不超过50万,可投保保额为10万、20万、30万、40万、50万;40-49周岁,不超过30万,可投保保额为10万、20万、30万;50-60周岁,不超过10万,可投保保额为10万。

4、本保险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后次日起第三日零时生效(T+3),保险生效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5、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6、本保险等待期为90天。

7、本保险身故受益人为法定。

8、 如您选择投保,表示确认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

9、本产品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销售(香港、澳门、台湾除外)。

10、本保险目前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并提供电子发票。如您需要电子发票,请拨打客服电话。

11、本产品保障区域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重大疾病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九)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以及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短期费率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13、投保本保险前,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页面展示内容以及《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条款》。

14、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15、如您还有任何疑问,请拨打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00-1234进行咨询。

16、投保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同意以下所有内容:

(1) 本人已认真阅读、理解并接受了本次投保你公司提供的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等待期、犹豫期、续保、解除合同规定及相关金额。本人确认所投保的产品及选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适合本人;

(2) 本人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次投保所填写各项内容均属实,若有隐瞒或告知不实,你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人同意你公司所负保险责任以所签发保险单为准,一切与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相违背的说明或解释均属无效;

(4) 本人同意你公司通过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5) 本人同意你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或向本人销售你公司的保险产品而使用本人信息;同时同意你公司将本人信息提供给被选择的善意第三方为本人提供客户服务、推荐产品或用于公益目的。你公司及被选择的善意第三方对本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本人确认投保时填写的银行及账号是投保人本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投保人保证账户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交保险费,如因当期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造成转账不成功,导致保险合同不能成立,因此引起的责任概甶投保人承担。

(7) 本人已知晓“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山东有分支机构,对于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的情况。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保险条款。

18、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初次购买时等待期为90日,投保人连续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

19、如发生赔付,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同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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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服务

本产品由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亦可通过中路财产客服热线400-900-1234进行报案理赔。


1、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尽快拨打客服热线400-900-1234进行报案,我们受理报案后会提示您理赔相关注意事项,必要时我们将安排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2、您按保险合同约定收集出险所涉及的资料,可拨打客服热线400-900-1234或联系保单的代理人为您提示索赔相关注意。 

3、您可直接到我公司客服柜面进行索赔申请,或委托代理人代办。 

4、我们受理案件后会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可能会联系您补充必要的理赔资料。 

5、案件处理完毕后,我们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您。

 

索赔所需资料

①索赔申请书。

②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③被保险人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④医疗证明材料:指医疗和相关部门对患者疾病、治疗过程、伤残程度及其结果的证明。包括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伤残鉴定书等。

⑤疾病诊断证明、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⑥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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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Q:被保险人年龄

    A:出生满18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60周岁(含)。

  • Q:是否可多次购买

    A:同一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年度,购买本产品的最高保额,不能超过规定:0-39周岁,不超过50万;40-49周岁,不超过30万;50-60周岁,不超过10万。

  • Q:是否需体检

    A:符合健康告知无需体检。

  • Q:是否有纸质保单

    A:无,仅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单承保后,保险公司会将电子保单发送到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箱。

  • Q:如何索要发票

    A:默认不提供发票。若客户需要,可拨打400-900-1234,保险公司安排快递货到付款,邮费由客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