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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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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均设置分支机构,该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港澳台除外)。
2、条款名称和备案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41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备-健康){2010}附1945号;附加超龄人员保险条款、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附833号。
3、本计划的被保险人年龄为55周岁-80周岁。
4、本计划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为1-4类。
5、投保成功后第7日零时生效。
6、本产品采用在线支付方式承保,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发票索取及客户投诉可拨打客服热线024-95518。
8、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非法泄漏或披露给未获得授权的第三方。
9、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0、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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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服务
本计划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人保财险客服电话024-95518进行报案理赔,亦可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
1.出险报案(拨打024-95518):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应该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并尽可能保留现场影音资料(伤者照片等)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在48小时内将以上材料以邮件形式发至保险公司案件经办人邮箱。
2.索赔材料办理:
2.1意外医疗(门诊):
1)保单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保险人的活期银行账户(注明开户行)
4)门诊病例原件
5)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原件(附处方)
6)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受伤,须提供出险事故证明
2.2意外医疗(住院)
1)保单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保险人的活期银行账户(注明开户行)
4)住院病例
5)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原件
6)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7)出院证
8)诊断书
9)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受伤,须提供出险事故证明
2.3意外伤残:
1)保单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保险人的活期银行账户(注明开户行)
4)住院或门诊病例原件
5)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
6)住院或门诊费用收据
7)出院证
8)包括但不限于CT等伤残部位诊断证明
9)法律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原件
10)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受伤,须提供出险事故证明
2.4意外身故:
1)保单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保险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火化收据原件
4)被保险人的尸检报告原件
5)受益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及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6)受益人的活期银行账户(注明开户行)
(注:若未指定受益人,则由其法定继承人协商,授权委托一人申领赔款及办理理赔事宜)
7)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条所述的授权委托书需进行公证,或提供授权过程的录像资料或所有签署人持委托书正面合影等足以证明事实情况的照片)
8)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受伤,须提供出险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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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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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意外医疗免赔额?
A:免赔额为100免赔,赔付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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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投保年龄区间?是否有就诊医院限制?
A:投保年龄55-80周岁。就诊医院要求国内二级或以上医院就诊。急诊首诊除外,病情稳定后需转至国内二级或以上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