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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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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1.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均设置分支机构,该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2. 本保险仅承保30天-60周岁、身体健康且职业类别为1-3类人员。
3. 意外住院津贴50/100/150元/天,最高赔付180天。
4. 每位被保险人最多购买1单。任何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如果其以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不满10周岁为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为人民币50万元,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不受此限),保险公司就超过限额部分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5. 保险起期:本保险合同最早自您成功购买保险后的第5日零时开始生效,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6. 受益人:本保险的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7. 投保人需对被保险人有投保利益。
8. 根据保险法规定: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9. 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0. 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11、条款名称和备案号:
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C款)条款
平安财险(备-意外)[2014]主64号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平安财险(备-意外)[2014]附202~207号
12、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发票索取及客户投诉可拨打客服热线95511。
13、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非法泄漏或披露给未获得授权的第三方。
14、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5、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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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服务
本保险产品由平安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亦可通过平安财险客服电话95511-5进行报案理赔。
1、拨打95511-5电话报案
2、准备保险事故相关材料
3、寄送材料到指定地点
4、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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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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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意外津贴最多给付多少天?
A:您好,意外住院津贴保单年度内,最高给付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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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搭乘飞机出险了,保额如何认定?
A:您好,如果您搭乘本产品保障范围内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身故或残疾事故,可以同时在主险和附加意外交通保障责任中获得赔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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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本产品保单最早生效日期为什么时间?
A:投保当日起的第5天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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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本产品意外医疗的免赔是多少?
A:0元免赔,10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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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本产品可以赔付社保外的用药吗?
A:不可以,只能赔付社保内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