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前不久刚上线了一款新定义重疾险——国寿福盛典版。这款新产品会和之前那几款旧定义版国寿福重疾险一样优秀吗?废话不多说,下面就给大家分析分析。
另外,大家也不妨看看这篇文章里的重疾险,和国寿福盛典版对比对比:
首先来看看国寿福盛典版的基本产品信息:
优点:
1、国寿福盛典版的保障内容比较全面
国寿福盛典版承保了120种重大疾病、20种特定疾病、40种轻症疾病,基本涵盖了发生率较高的疾病,其中所谓的“特定疾病”可以理解为“中症疾病”,即患病程度比轻症重,但尚未达到重疾标准的疾病。另外,国寿福盛典版还含有身故保障、特定重疾额外赔保障和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赔保障。
2、国寿福盛典版的保障内容比较灵活
除上面所述的那几项固定保险责任外,国寿福盛典版还设有可选责任(一)和(二)。
要是想提高重疾保障的赔付比例,那么可以选择附加可选责任(一)。附加该项保障内容后,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疾,并且是在70周岁的保单生效日前确诊的,保险人还将额外给付50%基本保障,{国寿福重疾险盛典版
16}还有,要是被保险人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的重疾是“恶性肿瘤——重度”,那么保险公司还将在此基础上再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共赔付200%基本保额。
要是比较注重恶性肿瘤保障的话,则可以选择附加可选责任(二)。该项可选择责任包含了2次恶性肿瘤额外赔保障,以及“重度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保障。
缺点:
1、国寿福盛典版的等待期条款比较严格
在等待期内除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出险,否则保险公司是不负保险责任的,所以对被保险人来说等待期的越短越有利。重疾险的等待期一般分为90天和180天这两个档次。从上图也可知,国寿福盛典版的等待期有180天这么长,在重疾险产品中是属于比较长的一类。
再者,国寿福盛典版的保险合同还写明,在等待期内只要是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出险,整份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这和那些规定在等待期内确诊中症或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终止对应的轻症保障或中症保障,其他保障内容继续有效的产品来说,国寿福盛典版在等待期方面的规定实在不够优秀。
2、国寿福盛典版的可选保险责任(二)理赔条件严苛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国寿福盛典版的保险合同规定,就算在投保的时候有附加选择可选责任(二),但只要首次确诊的重疾不是“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在给付重疾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便终止。简单来说,被保险人确诊的重疾不是“恶性肿瘤——重度”,那可以说可选责任(二)就白白附加了。
除了以上两点外,在购买国寿福盛典版之前还有一些地方得留意,篇幅所限在这就不细说啦,大家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综上可见,国寿福盛典版的亮点不少,缺点也不少,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不太一样,所以到底适不适合购买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上就是我对 "国寿福盛典版弘康"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