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的时代大背景,作息紊乱、饮食不规律、情绪压力大是现代人的通病,很大一部分的人群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一种状态,即亚健康状态,手里的体检单自然就少不某些指标不合规。
从自身的身体健康情况出发来考虑,有不少人都提前准备,纷纷考虑配置重疾险来。但是投保重疾险实际上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投保的话,也是存在门槛的,也就是我们常常都可以听到的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究竟指的是什么?它又是怎么影响到我们投保的?学姐今天就来带领大家认识,认识重疾险健康告知~
一、健康告知是什么?没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所谓健康告知,其实就是被保人如实告诉保险公司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人做出的一个身体状况的一个风险评估。比如说原本就已经患上了重疾,那健康告知这关就直接被否决了,无法购买重疾险。
而健康告知是有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健康部分,另外一个是非健康部分。
健康部分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询问被保人的身体健康,比方说身高、体重、是否残疾、以及过往病史等;对于那些非健康部分,最主要询问的就是被保人在生活习惯(是否抽烟酗酒)以及工作所处的行业等等。
聊到这,该有人问了,那么如果不做告知,不如实回答的话,最后会怎么样呢?
我国《保险法》第16条作了明确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给保险人提供被保人的相关情况以及保险标的询问的时候,投保人是什么情况,就要回答什么情况。”
即使是签订了保险合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基于最重要要做到诚信,被保人主要是做到针对于保险人所提出来有关保险标的相关询问从而如实告知。
不告知、不如实告知自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旦发生理赔案件,保险公司有不予以赔偿的权利。
可这时候我们投保也会出现其他一些问题,如: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这项问题、我当时投保并没有理解对、我忘记了我有这项指标异常等等。于是,这时候也很有可能就会牵连到《保险法》里的不可抗辩条款了。
不可抗辩条款是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修订后接纳入的条例,其内容为:
“当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两年)之后,就成为了不能争议也不可以撤销的法律文件了,保险人就不能够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实施告知义务等理由争议险合同的撤销权。”
该项条例内容透露出一个信息,两年不可辩条款对我们消费者是有好处的,一旦我们因为记性原因,没有好好记住一些健康告知提到的问题,但是并没有直接造成什么影响的,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话,两年时间后,不能再用这个理由不予承保。
不可抗辩的条款最主要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从而也限制保险人的权利。但是避免不了的事,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带病投保,达到诈赔的目的。
保险公司实际上也是为了自身的考虑,未来可能会在健康告知上做进一步问询或核保流程上会更为严苛。理赔上因为道德风险,因而产生了许多纠纷。
所以不可抗辩条款存在一定的争议性,朋友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找一些专业人士来进行了解~
二、健康告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我们以后知道了健康告知的重要性以后的话,随后我们遇到健康告知时,我们应该具体注重的方面都有哪些呢?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1)有问必答,不问不答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实行“有限告知”。
健康告知的义务仅限于投保人在对于询问的时候以及投保之前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告知,而对于在投保时自己也不知道的疾病情况,被保险人就没有告知义务。譬如投保中健康告知问询到是否存在慢性胃炎,这时患有急性胃炎的人群就不用去特意告知了。
(2)注意问询的范围
一些重疾险健康告知询问都是有时间方面的规定要求的,如常见的: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有没有因病做过手术或住院五天以上?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是不是由于病遵医嘱连续服药超过了三十天?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有没有被保险公司明确拒保、延期、加费或附加相关条件承保的情况?
上述有提及过的,被保人有过,但是发生的时间已经距今超过1年,又或者在时间上没有超过它所说的天数,这时候我们都可以正常的进行保险的购买,不用操心。
(3)情况不明,寻找专业人士
假如过往有这样的患病经历,可是到最后却出现了自己都没有办法去判断的情况时,我们也可以这样想,或者是自己都不清楚自身的病情到底是属于健康告知哪一块、病历过于久远、专业术语过于深奥等,大家在选择投保之前,一定要听学姐说,去找那些专业性比较强的保险顾问或者是平台来进行了解,尽可能的避免投保后的理赔纠纷。
各位朋友们,如果你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健康告知方面的重点的话,大家伙儿可以来看一看这篇详细的科普文:
总结:
健康告知实际上就相当于公司对于被保人的健康情况来进行评估,是一种正常的风控方式。消费者可以直接正常看待,而且也要做到如实告知,这就很好了。
不同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都不太一样,有的要宽松,而有的要严格很多,假如你自身附带了很多小毛病,建议去考虑那些健康告知比较宽松的重疾险,学姐收集了一些较为宽松的重疾险产品,大家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