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现代人的标签被作息紊乱、饮食不规律、情绪压力大占据了,很多人的身体状态长期是亚健康的,手里的体检单自然就少不某些身体指标异常。
立足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考量,现在已经有不少人都要做到有备无患了,全部都来考虑,要配置一款重疾险产品。但投保重疾险也并不是件易事,因为它也是存在属于自己的门槛的,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健康告知。
那么什么是健康告知?它是如何影响到我们进行投保的呢?重疾险所谓的健康告知,就让学姐今天来带领大家来认识认识~
一、健康告知是什么?没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所谓健康告知,就是保险公司要掌握被保人的健康状况,就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人的身体状况采取的一次风险评估手段。譬如本身已经罹患重疾,那就过不了健康告知,也就不具备购置重疾险资格。
而健康告知如果细分的话,有两个部分,一是健康部分,二是非健康部分。
健康部分的内容主要是问询被保人基本的身体情况,比如说身高、体重、是否残疾、以及过往病史等;而非健康部分主要询问被保人的所处行业、生活习惯(是否抽烟酗酒)等。
说到这个地方,应该会有人想知道一个事情,我们不做健康告知,不如实回答,到最后会怎么样?
我国《保险法》第16条作了明确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要根据保险标的,或者说是被保险人是所提出的相关情况做出相应的询问,投保人应该做到的就是如实告知。”
双方一旦签订了保险合同,实则就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由于诚信是这个责任当中最重要的,就被保人对于保险人所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相关询问,一定要做到如实回答。
被保人如果出现不告知或者是不如实告知等方面的内容,就相当于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是哪天发生理赔案件了,保险公司是有这个权利不给被保人赔偿的。
可这时候我们投保也会存在有另外一方面的问题,,好比: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这项问题、我当时投保并没有理解对、我忘掉了了我有这项指标异常等等。那么,这个时候就很有可能就会涉及到《保险法》里的不可抗辩条款了。
不可抗辩条款是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修订后新编辑的条例,其内容为:
“就在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到了一定程度(两年)以后,就成为无可争议且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保险人不可以再以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的职业等为借口来起诉保险合同的撤销权。”
通过该项条例内容,两年不可辩条款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一旦我们因为记性原因,没有好好记住一些健康告知提到的问题,不过没有导致影响的,两年时间以内,如果保险公司未存在异议,超过这个时间后,保险公司不能再以这个为理由拒保。
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限制保险人的权利,这是不可抗辩条款的本意。但是避免不了的事,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带病投保,达到诈赔的目的。
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利益所考虑的,未来可能会在健康告知方面做到进一步的询问,或者说是在核保的流程之上,要比之前严格很多。在理赔上是极其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原因而产生的纠纷。
所以不可抗辩条款存在一定的争议性,如若有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找专业的人士来进行这方面问题的了解~
二、健康告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我们知道了健康告知的重要,那么我们以后面临健康告知时,我们应该着重注意的方面又有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1)有问必答,不问不答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实行“有限告知”。
告知的义务实际上就是投保人对于在投保时以及投保之前已经知道的情况进行询问的时候,要做到告知,而对于投保时自己也不知道的,就不要负告知义务。譬如投保中健康告知问询到是否存在慢性胃炎,患有急性胃炎的就不用告知了。
(2)注意问询的范围
一些重疾险健康告知询问都是有时间方面的规定要求的,如常见的: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是否有因为生病导致住院超过5天的?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是否因病遵医嘱连续服药超过三十天?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是否有过被保险公司直接拒保、延期、加费或附加相关条件承保的相关经历?
上述有提及过的,若是曾经有过,但是超过1年,或者并没有达到要求的天数,这时我们依然能购买保险,不需要有担忧。
(3)情况不明,寻找专业人士
假如曾经有过这类病情,但是在最后的时候,出现了自己没有办法判断的情况,或者不清楚自身病情隶属于健康告知哪一块、病历过于久远、专业术语过于深奥等,学姐给大家的建议就是在进行投保之前,一定要寻找相关专业的保险顾问或者是平台来先进行了解,避免投保后理赔产生纠纷。
关于健康告知方面的重点,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加深入的话,那么来看看这篇详细的科普文章吧:
总结:
健康告知实际上就相当于公司对于被保人的健康情况来进行评估,是一种正常的风控方式。消费者正常看待,如实进行告知就可以了。
保险公司不同的话,那健康告知也是有一定的区别,有的标准不是很严苛,有的就很严苛了,要是自身在健康方面存在很多小毛病,建议去考虑那些健康告知比较宽松的重疾险,学姐这里总结了一些,有需要的伙伴们直接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