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作息紊乱、饮食不规律、情绪压力大就是现代人的整体状态,很大一部分的人群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一种状态,即亚健康状态,手里的体检单自然就少不某些指标会出现异的问题。
将自身的健康状况作为需要考虑的因素,现在已经有不少人都要做到有备无患了,都想要为自己配置一份重疾险产品。但是选择投保重疾险,对于我们来说也不是一件易事,因为想要投保是存在门槛的,就像是我们常常听说的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到底是什么?那么它到底又是因为什么才能够影响到我们投保呢?就在今天,学姐就带领大家来认识认识重疾险所谓的健康告知~
一、健康告知是什么?没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所谓健康告知,就是要让保险公司知道被保人的健康情况,也就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身体状况的一个风险等级的认定及评估。举个例子,要是原本就已经确诊出重疾,那健康告知就存在问题了,无法购买重疾险。
而健康告知是有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健康部分,另外一个是非健康部分。
健康部分主要问的内容便是被保人的基本身体健康情况,如身高、体重、是否残疾、以及过往病史等;对于非健康部分的询问,最主要的就是问所处的行业以及生活习惯(是否抽烟酗酒)等等。
说到这个地方,应该会有人想知道一个事情,那么不告知,不如实告知的话,会怎么样?
我国《保险法》第16条作了明确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是什么情况,就要回答什么情况。”
即使是签订了保险合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源于最大的原则就是诚信,主要要求被保人对于保险人所提出来有关于保险标的相关询问的问题,做到如实告知。
不告知、不如实告知自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发生理赔案件时,保险公司是有这个权利不给被保人赔偿的。
可这时候我们投保也会出现其他一些问题,假如说: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这项问题、我当时投保并没有理解清楚、我忘记了我有这项指标异常等等。那么,这个时候就很有可能就会涉及到《保险法》里的不可抗辩条款了。
不可抗辩条款是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修订后新修改的条例,其内容为:
“当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两年)之后,就成了不能有争议不能撤销的法律文件了,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实施告知义务等理由争议险合同的撤销权。”
结合该项条例内容来看,两年不可辩条款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当由于我们记忆方面的失误,遗漏了一些健康告知提及的问题,但其并未直接构成影响的,两年时间以内,如果保险公司未存在异议,两年时间后,不能再用这个理由不予承保。
不可抗辩条款最根本的意思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从而还达到了限制保险人的权利。但是难免会有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带病进行投保,实现炸赔的目的。
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未来的时候,有可能在健康告知这一方面上进一步的进行询问,或者是核保流程方面更为严格。理赔上因为道德风险,从而使被保人以及保险公司产生了不少的纠纷。
不可抗拒这个条款一定存在的抗议性有很大,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就去找那些专业的人士,这样你们能够了解的更多~
二、健康告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对于健康告知的重要性,我们知道了后,那以后的时候,我们面对健康告知,什么又是知道我们去注意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有问必答,不问不答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实行“有限告知”。
告知的义务实际上就是投保人对于在投保时以及投保之前已经知道的情况进行询问的时候,要做到告知,而对于到了投保时自己还不知道的,就不需要负担告知责任。假如说健康告知里有问到有没有慢性胃炎,患急性胃炎的朋友就不需要告诉保险公司了。
(2)注意问询的范围
部分重疾险健康告知问询会有时间范围,如常见的: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是否有过因病做手术或者在医院接受治疗超过五次的情况?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有没有,因为病遵医嘱连续服药超过了三十天?
被保险人过去一年内,之前有没有被保险公司明确拒保、延期、加费或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上述提到过的所有情况,如果被保人以前是出现过,但是超过1年,或者并没有达到要求的天数,这时候我们都可以正常投保,无需担心。
(3)情况不明,寻找专业人士
假如曾经有过这类病情,可是到最后却出现了自己都没有办法去判断的情况时,我们也不知道自己自身的病情是属于健康告知哪一块、病历过于久远、专业术语过于深奥等,大家在选择投保之前,一定要听学姐说,去找那些专业性比较强的保险顾问或者是平台来进行了解,投保之后,理赔纠纷能够达到避免的地步。
对于健康告知方面的重点,想要了解更多的话,下面有一篇详细的科普文章,我们可以来看一看:
总结: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健康情况的评估,是一种正常的风控方式。消费者正常看待,而且要做到如实告知便已经很好了。
保险公司不同定义的健康告知都不是一样的,严厉程度不一样,若自身存在健康指数小异常较多,最好是去选择健康告知要求比较宽松的重疾险,学姐整理了一些,有需要的伙伴们直接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