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班开车出了事故算不算工伤呀?”(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已经超过了一个月,还能受到理赔吗”(工伤理赔过程)
“工伤保险怎样才能买到?”(参保条件)
工伤险包含在五险之内,是社保的组成部分,养老险能够保障我们在退休后拿到退休工资,医疗险能够使医疗有保障,工伤险或许不及它们实用,而且大多数人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一次。
但是嘛,行业不同,因工受伤的几率也不同,对于不同环境工作的人群来说,工伤险的理赔概率肯定是不一样的,两者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工伤这种事情,对于所有人来说是低概率事件,可是一旦在工作中不幸受伤,那么就非常痛苦了。
所以学姐认为,平时用不上时最好,可是万事都说不一定,万一出现了工伤事故,工伤险能第一时间减少损失。
今天就让学姐带大家好生讲解一下,,哪些伤害可以被认定是工伤,有了工伤险要如何利用它保证自身利益等,让你在买工伤险有一个正确的判断能力。
简单讲就是,在工作期间受伤了,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和相应经济补偿的保险。
工伤保险的认定具有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此外,工伤保险的统筹基金池来自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
当我们因公受伤时,我们或者家属就能从这里获得医疗救助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法律条文过于冗长,学姐在这里总结成以下几种情形:
① 职工患规定职业病的。即在做本职工作时,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且经过医疗机构确诊。
②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③ 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④ 职工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且不是本人负主要责任的。
⑥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的死亡是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的任何种类的疾病造成的死亡,不单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
⑦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⑧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虽然工伤险认定的范围比较全面,基本涵盖了我们因工受伤所会遇到的情况,但是嘛,既然工伤险是保险,那我们就不可能当它是做慈善的。
万一有人动了歪脑筋想靠故意受工伤骗保怎么行?
所以工伤险同样有规定,发现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抢救超过48小时仍然死亡的,就不属于工伤范围了。
为什么一定要是48小时呢?主要是因为工伤险的保障范畴非常宽泛,不仅考虑到职业病的发生,还考虑到了身体会突发的疾病。 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时间限制,那必然会加重经济风险。
如何参保
工伤保险只能跟社保一起缴纳,无法单独缴纳,它不同于养老险、医疗险,作为在职员工就可以缴纳工伤保险 。
而且工伤保险不需要员工个人缴费,所有费用由公司负担,而且根据行业的不同,不同公司缴纳比例也不同,分三个级别:
一类行业,按工资的0.5%缴纳,风险较小,如:银行业,保险业等;
二类行业,按工资的1%缴纳,风险中等,如:水利,电力行业等;
三类行业,按工资的2%缴纳,风险较大,如:石油加工,采煤业等等;
通报:个人先跟用人单位沟通,用人单位及时上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工伤认定:看看你这算不算工伤;
伤残鉴定:看看你这算几级伤残;
理赔:看看得给你多少钱。
下面跟着学姐来看看,具体流程要怎么操作:
第二件事就是立刻跟自己的用人单位沟通,让用人单位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报分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企业工会组织这三条途径,可用两种方式上报:
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上报,在此期间,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如果因为一些原因用人单位没有在30日之内上报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上报。
如果是以这种方式上报的话,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上报申请材料主要有:
工伤认定
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会在7日之内(特殊情况会延长至30日)进行调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如果认定则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在这两个阶段,我们可以享受到的工伤待遇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只是鉴定你这算不算工伤,无法鉴定你的工伤有多严重。
你的工伤是否有造成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是否有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起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当我们劳动能力鉴定后,就说明我们因工伤造成了残疾,这时候我们还能享有这些待遇:
如果造成了身故,就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与伤残程度有关,伤残程度越高,赔的越多。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数据资料使人十分烦恼,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级别越低,伤残越严重,拿到的理赔越多。
工伤还没有发生时会觉得无所谓,只要是发生了工伤,也会产生工伤纠纷。
针对这种情况,学姐给大家说说应该怎么办。
即当我们跟单位产生纠纷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的方式是,我们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香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我们申请仲裁之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我们进行仲裁程序时,社保局都会明确告知我们,不需要过于担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意思就是说在工伤赔偿方面,职工与单位是私了是完全可行的。
相对于企业而言,员工才是弱势群体,公司在和员工和解的时候通常会利用信息差,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等,造成一种很不公的私了局面。
以是学姐以为私下解决这种措施持否定态度。
总之,工伤保险的无需个人自费,并且保障也比较全面,伤残津贴和治疗费不用说,甚至连误工费和护理费,也能拿到补偿。
但是,由于工伤险是全民性社会福利,所以只能保证大家都拥有一份保障,有关保障是不是强有力,工伤险不能处理这个问题。
只能保障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因素受到的伤害是工伤险最大的局限性。不在工作的时间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因非工作原因受到了伤害,这些情形工伤保险是保障不了的。
若是想好好利用工伤保险发挥它的最大作用来抵消我们在生活当中其他方面带来的风险,工伤险是基本险,我们还要购买一些补充险才行,比如商业意外险和商业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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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 "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