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但要准备好会有保费损失的可能。 下图为《重疾险新规》的附则,从以下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新规发布前已签订且生效的保险合同是不适用新规的。对于在2021年2月1日后签订的保险合同均需要适用新规规定。 从新规发布实施到2021年2月1日之间的这段时间为新规与旧规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老定义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由此可见,保险产品的大改会在2021年2月1日左右。 重疾险产品的犹豫期一般为10~20天,这个时长很可能撑不到新保险产品上线。而在犹豫期外退保,是会有保费损失的,头两年损失的比例大概在70%~80%之间。 所以,想在重疾新规正式实施前购买一份重疾险,等重疾新规正式实施后,新保险产品上线,若新产品划算就再买一份,退了新规实施前的这一份保险的话,那就得做好有保费损失的可能啦。 本文重点: 重疾新规实施后的重疾险产品价格会不会下降? 以达尔文3号为例,值不值得在新规前购买重疾险? 一、重疾新规实施后的重疾险产品价格会不会下降? 有不少人除了纠结重疾定义修改后,是更难赔还是更容易赔外,还纠结于新规实施后的产品会不会比之前的便宜,毕竟高发恶性肿瘤——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被踢出了重疾保障的范围。 但是,要注意,“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只是被踢出“重疾保障”,降级为“轻症保障”不是不保! 这一调整会使得严重恶性肿瘤的发生率下降,而轻度恶性肿瘤的发生率上升。虽然严重恶性肿瘤的发生率比轻度恶性肿瘤的发生率高一些。 但是,影响重疾险产品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保障责任、利率、费用率、重疾发生率等,重疾发生率只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综合各种因素,纵使降价,这幅度也不会很大。对于一些利润空间本就比较小的产品,即本身性价比就已经很高的产品而言,降价的可能就更加小了。 二、以达尔文3号为例,值不值得在新规前购买重疾险?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达尔文3号的基本产品内容: 达尔文3号自上线就被称为信泰人寿保险公司的“王炸”产品。学姐之前也测评过这款产品,在目前所有重疾险产品中,达尔文3号的性价比确实很高。 其主要优点有: 1、部分轻中症有二次赔。对于“早期癌症”、“中度脑中风”和“不典型心梗”这三种高发轻症以及进行“微创冠状动脉搭桥”和“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均可以获得二次赔付。 2、赔付例高。在60岁前若不幸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可以额外获得80%基本保额的赔付。中症每次的赔付比例为60%,轻症每次的赔付比例为45%,这个赔付比例在市面上算是很高的赔付比例了。 3、可选择附加的“恶性肿瘤二次赔”、“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的赔付比例也非常高,大多数同类产品的赔付比例为120%,而该产品为150%。理赔条件也比较好,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只需间隔180天,而首次为恶性肿瘤,也只需要间隔3年。 这款产品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篇文章,在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那么对于这样一款产品,有没有必要在重疾险新规前购买一份呢?学姐认为还是有必要的。 重疾险新规新增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三种轻症疾病的定义,且对这三种轻症的赔付比例进行了限制,最高不能超过重疾保险金额的30%。 而从上面的产品介绍,可以看到,达尔文3号的轻症赔付比例是比较高的,首次赔付的比例就有45%,对于这几种疾病甚至还有二次赔的保障。 其中,对于“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达尔文36号是将其定义为“中度脑中风后遗症”,属于中症保障范围,其赔付比例为60%基本保额,是新规最高限制的2倍。 再者,新规正式实施前,前文所提到的“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属于重疾保障中的“恶性肿瘤”,赔付比例为100%,在60岁前罹患重疾的话,达尔文3号还额外赔付80%,即总共赔付180%基本保额。 甲状腺癌在重疾理赔中一直高居榜首,所以对该疾病的赔付比例高,从一定程度上对被保险人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所以,如果比较注重甲状腺疾病保障、恶性肿瘤,心脑血管赔付比例的话,还是值得在新规前入手一份达尔文3号的。 总的来说,重疾险定义的变化无非就是部分疾病的定义宽松了,某些疾病的定义更严了。可惜谁都不知道,属于哪一部分的疾病对自己而言发生的概率较高。 实在非常纠结,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理赔上即将变得更加严格的重疾”趁新规实施前买一份保险的话,学姐建议可以先买一份保额相对较低的重疾险,作为对这几种即将赔得少,或更难赔的疾病的补充保障,等新产品上线后,再补足在保额上的缺陷。